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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以下事宜需各部室及外派公司月底之前通知相关船员:
一、根据天津海事局下发的《关于公布 2011 年度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的通知》, 2011 年 11 月第三期评估考试报名的时间安排如下
评估初考及补考报名时间:
1 、 2011 年 11 月份评估考试报名,公司受理时间是 2011 年 8 月份第一、第二个工作周( 8 月 1 日 8 月 12 日)逾期不予办理;
2 、报名地点:培训部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 、据海事局通知,船员适任证考试初考报名人员到培训部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是:
( 1 )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或学籍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 2 )两张近期直边正面 2 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 3 )一次交清理论及评估考试报名费共 900 元;
( 4 )经本人所在部室审批的适任证报名申请表。
2 、评估补考报名人员只需缴报名费 225 元,不需要提供证件及照片;
3 、初次报名参加评估和理论考试的人员,海事局规定理论与评估考试必须绑定;
4 、根据海事局安排, 11 月考试评估培训在天津海事职业学院进行;
5 、报名方式和资历要求请参考体系文件《船员适任证书及履约培训考试管理工作标准》及中国海事局 2004 年 8 月 1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望各部人员注意,及时通知在家休假准备考证的相关船员,以利于提前做好相应安排。其他报名规定以每月CSIS通知要求为准。
培训教育部
2011-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