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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船舶管理公司:
近期有两艘船舶在日本PSC检查时发现高级船员证书存在严重问题被滞留,应引起各船公司的注意。情况如下:
某公司一艘船舶在日本PSC检查时发现船长适任证书不符合STCW公约要求被滞留。滞留缺陷是船长的适任证书上在适用的限制栏里中文描述为:仅适用于中国近洋、沿海和近岸航区;而英文描述为:Valid only on Chinesegreater coastal, coastal and near-coastal voyages. Valid only forservice in ships carrying aquatic products.英文描述与中文描述内容不同,英文有仅限运输(鲜活)水产品船有效的限制。而该船长服务的船舶为一般杂货船(Other cargo ship),日本PSCO滞留船舶并要求立即更换船长。后经证实该船长持有的上述证书是假证书。
某公司另一艘船舶的轮机长是外聘的印尼船员,该轮机长持有的印尼海事部门颁发的适任证书上有仅限沿海航行的限制。据了解该限制为印尼沿海,最北不能超过北回归线。而该船舶航行至中日韩航线,显然已超出限制被PSCO发现并滞留该船舶。以上两起滞留事件均反映出船公司在对船员招聘和适任证书检查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或心存侥幸而明知故犯。
近期还有三艘船舶在韩国平泽港PSC检查时因发现船舶SMC/ISSC内审存在问题被滞留。情况如下:
某公司一艘船舶在平泽港接受PSC检查,检查官认真检查了船上与内审有关的资料,包括内审计划、签到表、审核报告及外来人员登离船记录等,从中发现内审员上午10:00上船,当天中午12点下船,PSCO认为审核时间不足,怀疑该轮的ISM/ISPS内审没有真正进行,直接给出了两个滞留缺陷。后经了解,公司人员确曾登轮,但干的是别的工作,内审资料是后来补的,在船审核工作其实没有真正实施。
某公司另一艘船舶在平泽港接受PSC检查时,检查官在船上没有发现与内审有关的资料。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因船长换班,有些资料丢失。随后,公司传真了与内审有关的资料给船上。PSCO查看后发现审核员签到表上的日期与内审报告上的日期有明显的差异,不予接受。另外还有一艘船舶在平泽港PSC检查因保安体系的内审存在缺陷被滞留。在不到三个月时间,在同一个港口,连续有三条船舶在内审资料上发现缺陷而遭滞留。
随着MLC,2006即将达到生效条件,欧美地区的PSC检查官也加大了对ILO公约的检查力度,涉及船员食品质量、舱室卫生、事故预防等方面缺陷有所增加,近期有两艘船舶分别在加拿大和德国港口PSC检查时因发现许多ILO147方面缺陷被滞留。本周有一艘船舶在德国接受PSC检查,因船长和驾驶员的英语能力不够好,不能与PSCO进行良好的沟通,PSCO判定船长和高级船员英语能力差,交流困难,最终给出两项ISM滞留缺陷。
在此,提醒各船舶管理公司注意,招聘船员时,对船员的适任证书核查应严格把关。国内船员证书信息可以通过上海海事局网站-证书发放信息(http://www.shmsa.gov.cn/common/certificate/send.php )查询船员证书的真伪;招聘的外籍船员也要充分了解该船员持证情况和适任条件及限制条件等,绝不能将持假证书或不适任的船员派上船。对航行欧美航线的高级船员英语能力有较高要求,公司应充分考虑。公司要加强对船舶内审工作的控制和管理,应制定详细的内审计划并实施。船上要保留完整的签到表和内审报告、不合格记录和整改措施及纠正证据等;内审时间和内审员信息应与登/离轮记录相符。避免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更不能造假。随时保持船上舱室清洁卫生,提供船员充足且良好品质的食物,各项危险工作都要有事故预防措施,保持ISM和ISPS在船有效运行,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减少PSC检查缺陷,降低PSC滞留风险。
特此通告!
中国船级社总部认证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