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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试行)>的通知》(交海发【2008】24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对渤海湾、琼州海峡航行载客定额100人及以上的客船(包括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长江干线航经“两闸”(三峡船闸和葛洲坝船闸)载客定额100人及以上的客船(包括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生效。对其他船舶的具体生效日期另行通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实施一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试行)》出台。我公司对国内船舶的保安要求也逐渐提高到配合海事机构的监管日程。 |